據哈爾濱旅行社報道10月1號開始施行,為旅游行業(yè)帶來全新面貌,但新旅游法也有一些游客不理解。長假之后,黑龍江省有有旅行社竟然接到了游客因為去不了購物店或自費景點而抱怨旅行社、導游的“另類”投訴。
國 慶節(jié)期間,哈爾濱市陳女士參加一家旅行社的“新馬泰8日游”。旅游歸來,陳女士不見出游歸來的興奮,倒是向旅行社反應了“導游服務太差” 的意見。細問之下,原來“罪魁禍首”是行程中的無購物安排。導致她去的時候打算要買的東西一件沒買到。由于行程中沒有購物安排,人生地不熟語言又不通的陳 女士向導游求助,問哪里可以買到合適的禮物和特色產品,不想導游談“購”色變,說:“不要問我,我不能向你們推薦購物點,否則會被公司處罰。”導游謹言慎 行,陳女士和同行的游客卻不滿意,他們認為:“導游就是為我們玩得好提供服務的。大家出來都是想觀光,順便購物,導游明知道在哪里卻不說,服務從何談 起?” 我們了解到,旅行社除了向游客耐心解釋新旅游法對他們的約束,目前還沒有辦法。因為鑒于《旅游法》中“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 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的新規(guī)定,“十一”前,黑龍江省內多家旅行社將購物店行程或自費景點從原來行程中全部剔除。其實現(xiàn)在還是有不少游客不斷詢問有 沒有價格低些,可以帶購物店的行程,但都被旅行社回絕了。其實旅行社拒絕客戶的購物需求,相當于把送上門的生意推出去。但目前對于旅行社來說寧可一刀切, 也不會冒頂風上的風險,而且多數(shù)旅行社都有類似心態(tài)。
對此,哈爾濱旅游質量監(jiān)督所旅游質量投訴熱線電話的工作人員說,不得指定具體 的購物場所是《旅游法》的最大亮點?,F(xiàn)在的旅游線路也應當符合旅游法的規(guī)定,不應該有這些購物店。而一些旅游業(yè)內人士表示,《旅游法》出臺后,部分出境游 線路調整、規(guī)劃得還不盡合理,相信一段時間后,旅行社會為游客規(guī)劃出更豐富、合理的線路和產品。 |